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 D 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中银信用增利(LOF)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3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依据
(LOF)基金合同》《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等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起增加 D 类基金份额,并于当日开始办理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投)、赎回和转
换业务,同时相应修改《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
三、新增 D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等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 A 类、C 类、D 类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
基金代码,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并分别公告。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 D
类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163819,C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10871;新增 D 类基
金份额代码为 024859。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D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小于50万元 0.80% 小于50万元 0.90%
-100万元 万元
申购费 100万元(含) 100万元(含)-300
率 -300万元 万元
-500万元 万元
大于500万元 1000元/
(含) 笔
持有期限 场外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以内 -30天以内 内
赎回费 1年(含)-2年 0.05% 30天(含) 0.10%
以上
率 2年(含)以上 0% 180天(含)以上 0.00%
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
者收取不低于1.5%的场内赎回
费,其余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 无。 无。
置费率。
销 售 服
无。 0.35%/年 无。
务费
通过基金管
通过基金管理 通过基金管理人
理人电子直 通过基金 通过基金
单 笔 申 人电子直销平 通过基金管理 电子直销平台或
销平台或基 管理人直 管理人直
台或基金管理 人直销中心柜 基金管理人指定
购 最 低 金管理人指 销中心柜 销中心柜
人指定的其他 台申购 的其他销售机构
定的其他销 台申购 台申购
金额(含 销售机构申购 申购
售机构申购
定 期 定
额投资) 10元 10000元 10元(含申购费) (含申购
费) 费)
费)
注 1: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注 2:就场外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1 年指 365 日,2 年 730 日,以此类推。
注 3:上述持有期限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通过公司直销中心申购该基金 A 类、D 类份额的,适用的申购费率为对应申购金额所适
用的原申购费率的 10%,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其
中,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
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
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业
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
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1)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等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 A 类、C 类、D 类三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D 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C 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
和 D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相关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上市交易,
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C 类、D 类基金份额通过
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 类、D 类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2)申购费用由 A 类、D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3)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
有期不少于 7 日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其中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C 类基金份额一致。
(5)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分别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
规定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本基金 A
类、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1)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10 楼、11 楼、26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张家文(代行)
电话:(021)38848999
传真:(021)5096097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
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
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中银基金官方 APP 客户端(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朱凯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本基金可办理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业务。
(2)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
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
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
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4)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 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则 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
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
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
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
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
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1)办理时间
自 2025 年 7 月 15 日起正式开通 D 类基金份额转换业务。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
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如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
行公告。
(3)办理机构
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
理人官网公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
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
(4)基金转换的申请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
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 T+1
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 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
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 1000 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
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后即不得撤销。
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四、《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基金合同涉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改后表述
及修改章节
收费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 费方式等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
份额分为A类、C类两类份额。各 额分为A类、C类、D类三类份额。各
二、释义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
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额净值 值
(八)基金份额类别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的不同将本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等的不同将本
基金分为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A类、C类、D类三类基金份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 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三、基金的基 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 服务费的,称为A类、D类基金份额;
本情况 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 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两 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三类基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本 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本基金A
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
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分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
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 分别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
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相关规 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相关规则详
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 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及更新的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
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 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
方式申购,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式申购,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
(场内份额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 份额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
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易),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
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C类基金份 系统转托管;C类、D类基金份额通
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 过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上市交
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 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
告,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 D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
跨系统转托管。 统转托管。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六、基金份额 在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本基金的A 在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本基金的A类
的上市交易 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C类基金份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C类、D类基金
额不上市交易。 份额不上市交易。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用途 途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七、基金份额
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的申购与赎回
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A 类
告。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 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 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并在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
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 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 承担。场内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
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按相 式按相关交易所规则执行。
关交易所规则执行。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产承担。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用应在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 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 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 申购费。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取申购费。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 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
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
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 少于7日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其中
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投资者收取的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
赎回费,其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五)估值程序
(五)估值程序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
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量计算。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
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基金份额净
基金份额净值 = 计算日该类基金
值 =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
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 计算日该类
净值 /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总份
十五、基金资 基金份额的总份额余额。基金份额
额余额。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产的估值 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
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 A 类基
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
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
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基金份额净值。
值。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告。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和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十六、基金的 3.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3.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费用与税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为0.35%。 年费率为0.35%。
十八、基金的 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 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
收益与分配 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1)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同等分配权; 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 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
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 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
得低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 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
可供分配利润的60%; 利润的60%;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
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 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
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 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 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
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
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择红利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 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
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 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若投资人
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用;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是现金分红。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 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
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的分配 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
方式,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 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
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 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
规定; 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 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
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作日;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的从其规定。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原托管协议涉
原托管协议表述 修改后表述
及修改章节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间和程序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 间和程序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
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各 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净资产值。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该类基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该类基
八、基金资产净
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基金 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基金
值计算和会计
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各类基金份 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各类基金份
核算
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A 类 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
算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九、基金收益分
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 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
配
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1)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 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
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 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
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 于期末(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
分配利润的60%; 分配利润的60%;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 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 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
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 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
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位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 额;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
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 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择红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
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 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
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若投 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
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的分配方 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的分配方
式,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 式,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
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 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
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 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
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 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
日; 日;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6)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的从其规定。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十一、基金费用
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率为0.35%。 费年费率为0.35%。
五、重要提示
、《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
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以及更新的《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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